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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巴中“本地来电”竟是境外诈骗电话 已有人中招被骗!

发布时间:2024-05-17 来源:巴州区公安分局 阅读次数:

大家都知"呼叫转移"是一个常见的手机或座机功能,原本是为了方便用户在无法接听电话时进行设置,从而让来电转移到其他设备或者号码上,然而,这个功能却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成为网络诈骗的工具,他们想方设法将手机或座机设置呼叫转移,然后进行各种网络诈骗活动骗取受害人的钱财。

近日,巴州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民辅警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利用固话为电信网络诈骗分子提供呼叫转移帮助。获悉线索后,刑侦大队组织精干警力对案件开展侦查工作。在情指中心的协助下,经过前期缜密侦查,民警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陶某,并于5月14日在巴城某民宿成功将其抓获。在陶某租赁的门市中,民警缴获了涉案的固定电话设备。

经查,2024年5月11日至今,陶某(男,35岁,湖北人)在明知其“上家”在从事电信诈骗的情况下,仍按照其指示,使用自己的身份证在巴州区某营业厅实名办理固定电话及宽带,并租用一门市安装设备。陶某将办理的本地固话号码与诈骗分子提供的境外手机号码进行绑定,并开通呼叫转移功能。诈骗分子利用这一通讯手段,向受害者拨打诈骗电话。由于本地固话号码的迷惑性,受害者往往容易上当受骗。经查实,重庆市丰都县居民周某某成为了这一诈骗手段的受害者,被陶某办理的座机号码诈骗了人民币80000余元,陶某从中非法获利1000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被我局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提醒:出租、出借、出售己的银行卡、电话卡、微信、QQ、支付宝等账号,极有可能被判定为参与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沦为诈骗分子的帮凶、共犯,构成“帮信罪”,情节严重的,将承担刑事责任!

“帮信罪”,即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7条规定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指的是“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通俗一点说,就是诈骗分子的帮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信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