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9日,执法人员根据群众投诉,对通江县某内衣店进行执法检查。当事人在其经营的内衣店内张贴有内容为“无钢圈、无硅胶、无海绵、无甲醛-银纤维健康养护内衣。久治不愈低血压、久治不愈头晕、非耳部原因引起的耳鸣,听力下降、不明原因心率不齐、失眠多梦,晨起头脑不清”等字样的宣传广告。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的规定,构成虚假宣传行为。通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1月9日予以立案,目前该案件正在调查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