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条件
学生被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贷款金额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最高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最高16000元。
贷款对象
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共同借款人户籍在南江县,共同借款人可以是18周岁以上无助学贷款的自然人。
贷款用途
优先用于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如果有余额,联系高校退回。学生扫码下载招商行APP,实名认证电子账号后绑定银行卡将余额提现)。
贷款期限
学制+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贷款年限最低为6年(包含学制在内)。
贷款利息
在校期间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当年8月15日开始自付利息,并于每年的12月20日前还息或本息一起还(如果贷款年限足够长,前5年可以只还息)。如果在毕业当年8月15日之前还清所有贷款本金,则无需自付利息。若毕业后需要进入高一级学校就读(专升本、本升研、博等)或者在读期间服兵役、休学等,需持相关资料到资助中心做就学信息变更,延缓生息时间。
贷款银行
(1)国家开发银行(在南江县贫困学生救助中心办理贷款)
(2)农商银行(在南江县农商银行各乡镇办理点办理贷款)
贷款所需材料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一年一贷)
首次申请所需材料:(1)申请表:(2)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3)高校录取通知书(在校学生持学生证或高校在校证明)原件:(4)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同时到场签订合同。
续贷:(1)现场办理: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一人即可)持本年度申请表和本人身份证到资助中心办理。(2)网上办理: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自行办理。
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流程:
(1)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login?redirect=%2Findex)进行实名注册;
(2)填写本人和共同借款人信息,在线进行贷款申请,并导出贷款申请表1份(可到资助中心现场经人指导操作);
(3)高三在校预申请的学生,无需再资格认定,未做预申请的学生,填写“书面承诺”;
(4)县贫困学生救助中心、国家开发银行与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签订合同,打印合同及受理证明;
(5)学生携带受理证明赴高校报道,将回执校验码提供给高校,高校学生资助中心录入回执校验码;
(6)县贫困学生救助中心审核汇总上报;
(7)国家开发银行审批合同;
(8)通过学生个人电子账户发放贷款,并划至高校账户。
还款方式:
(1)在《借款合同》上指定的支付宝账号内充值还款;
(2)电脑登录网页版支付宝,使用“助学贷款还款”功能还款;
(3)手机登录支付宝,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生活号或小程序,使用“在线还款”功能还款;
(4)手机登录云闪付,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小程序进行还款;
(5)前往就近县级资助中心或高校资助中心使用助学贷款专用POS刷借记卡或二维码还款。学生也可以随时申请提前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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