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案例
私自组装厨房用具冒充正规品牌出售 刑不刑?
发布时间:2024-03-18 阅读次数:

基本案情  

     被告人李某父子与其家人在巴中市内经营多家厨卫电器店。2019年3月以来,为获取更大利润,李某从广东等地购入大量燃气灶面板、点火针、阀体、灶标、说明书、合格证等零配件,并于2019年7月开始私自组装、生产燃气灶,贴上苏泊尔、新世纪美菱铭品、己爱妻、广州樱花、金品格力等商标,装入其找人仿制的上述品牌的包装箱内,后在巴中城区及周边区县、乡镇等地进行批发、零售。2019年12月,李某被人举报,巴中市巴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获并依法扣押其私自组装、生产的燃气灶共计2268台。经价格认定,价值为人民币12.8251万元。2020年3月,李某因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而擅自销售燃气灶具、冒用他人厂名、厂址而被处以行政罚款共计28.8万元。上述扣押的灶具被依法销毁。2020年,李某在被行政处罚后,继续购买灶具零配件,私自组装、生产后通过其与李天伟等家人共同经营的门市进行销售获利。2021年3月至5月,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巴中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分别从李某与其子的住处、门市、仓库等地扣押新世纪美菱铭品、己爱妻、华标、秦巴等品牌燃气灶共计1151台、抽油烟机共计36台、热水器共计98台,价值合计约8万余元,扣押灶具半成品、灶具底座、面板、标签、合格证、许可证、包装箱、包装机等零配件共计13437件。上述灶具系李如华私自组装、生产,燃气灶及抽油烟机均未取得品牌授权。经抽样鉴定,被抽取的灶具、热水器、燃气灶均不合格。

裁判结果

   被告人李某父子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和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扣押的涉案燃气灶、抽油烟机、热水器、各种零配件,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法官提醒

   燃气灶具等作为居民必不可少的家用厨房用具之一,与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安全息息相关。市场上各类伪劣燃气用具引发的安全事故屡见不鲜,而市面上的燃气用具也是五花八门,消费者在购买燃气器具时,一定要到正规门店购买具有认证标识的合格产品,选择带有熄火自动保护装置的燃气灶,不要因贪图一时便宜埋下隐患。